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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须知

2016年10月09日 16:45  点击:[ ]

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宜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我校在2017年的博士生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继续试行“申请考核制”招生形式。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为满足我校博士考生报考须知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的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凡在境外留学的考生须获得学位,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考);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7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申请者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二、申请材料

1、《大连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一份并签字)。

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3、硕士学历学位材料:①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②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境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为依据。

4、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一份)。

5、两名专家的推荐书,其中一位须为申请者硕士指导教师,另一位需为报考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

6、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开课学校研究生院(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有加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的从人事档案中复印的开课学校成绩单)。

7、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8、各类外语等级考试证书(2012年9月1日后发放有效)及复印件;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申请者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假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2月15日。

2、报名网址:http://202.118.65.123:8080/zsgl/bswb/index.aspx。(登录后点击“申请-考核制报名”报名并在线缴纳150元报名费)

3、材料提交时间:2016年10月12日-2016年12月20日(到达时间)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材料。(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主页/下载中心/招生办公室文件下载中,下载博士报名相关材料模板,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审核程序与内容

1、资格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审核,专家组依据申请者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综合评价。

学校资格审查未通过者由研究生院网上通知。

学部(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要求等实际情况对学校资格审查通过者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具体名单由学部(学院)公布。

2、外语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可以免参加外语水平考核。

英语:(1)六级≥425 ;

(2)专业英语四级/八级≥60 ;

 (3)雅思≥6或托福≥80/550或GRE≥260/1300

 (4)在英语为母语的国家留学一年以上(须提供留学证明和成绩单)

小语种:仅限我校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须提供国家级语言考试(中国举办或该语言国举办)的通过证书或合格成绩单。

外语各种成绩证明五年内有效(以2017年9月1日起向前推算)。若申请人提供的外语成绩证明超出五年有效期的,或不符合免考的可以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考试时间2016年12月,详情见招生网页通知),并需达到规定的录取成绩。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学部(学院)负责组织,学部(学院)组成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导师参加的“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为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分,成绩在60分以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每部分考核可以采取笔试、实验、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部(学院)确定。各部分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面试应全程录音录像,所有材料应妥善留存。

综合考核成绩由学部(学院)在第一时间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综合考核的具体要求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部(学院)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布并实施。
   五、录取

1、外语水平达到规定要求,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2、通过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各学部(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导师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同一导师的申请者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17年9月入学。

六、奖学金及国际交流

1、学费:10000元/年.人

2、奖学金政策:

我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单项奖学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特别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的助教和助管酬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多种奖助方式为核心的新型奖助体系,奖学金额度大幅提高,博士生生活待遇水平显著提升。其中:博士助学金2000元-4000元/月.人;博士学业奖学金:第一年15000元/年.人;第二年动态调整后,一等18000元/年.人,二等15000元/年.人。

学校拨专款资助博士研究生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每年选派100名左右研究生公派到国际知名学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另还设有多个研究生出国访学计划项目。

七、相关要求

1、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校网站的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信息。

3、申请者报名成功后,报名费不再退还。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可参加我校普通招考(报名材料无须另外提交)。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信息查询与联系方式

1、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招生信息。

招生查询网址:http://gs.dlut.edu.cn/zsbgs/bszs.htm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室,邮编:116024

联 系 人:闫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301

 真:(0411)84706411    

电子邮箱: yanjia@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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